前期发了2006年以前入职的公务员职级的套改方法,2006年以后入职人员执行中组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该规定2008年7月16日印发。2019年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修订了,制定了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新办法。
在试用期满30天内,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
1、高中、中专毕业生
任命为二级科员,二级行政执法员或相关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七级。
2、大专毕业生
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相关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六级。
3、本科毕业生
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相关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五级。
4、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四级主管、四级主办或相关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四级。
5、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二级主管、二级主办或相关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二级。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工资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
初中毕业生1285元;
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1320元;
大专毕业生1500元;
大学本科毕业生1610元;
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1755元;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1960元;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2165元。
2)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
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级别,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
3)新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公务员,
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
试用期满后领多少钱?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和级别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来源 | 人事一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