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生活当中,人们的精神压力是非常大的,这会导致人们的情绪有时也会非常的不稳定,人和人之间经常会出现一些口角,而这些口角与争执就有可能演变成为后来的诽谤。而在口头上面对人们进行诽谤是非常难以取证的,在现在这个社会,公民有着非常强的法律意识。所以如果当发现别人。侵犯了我们的一些正当权利,想要提起诉讼,但是却苦于没有证据的时候,应当怎么办呢?今天我们就来针对口头诽谤罪这一特殊的犯罪来进行取证。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违法的事情是不能做的,但是有很多事情在违法的边缘,甚至我们以为不是犯法,却触及到了法律的边缘。例如口头诽谤,嘴这种罪到底是什么意思,以及在生活当中应当如何去正进行维权?
我们今天要讲的口头诽谤罪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首先,我们要认清诽谤的概念。诽谤的意思就是在没有事实为依据的基础上,故意捏造一个虚假的事实,并把这个虚假的事实散布出去的过程,而这个事实是足以损贬当事人的人格,可以破坏他的声誉而情节非常严重,造成了严重后果的一种形式。
那么如何认定一个人到底是不是诽谤行为呢?需要具有以下的几个条件,只有满足了才可以被认定为随报第一个,必须是捏造了某种事实,要注意所述说的内容必须是捏造的,也就是假的,如果所说的东西是真实存在的事情的话,那么行为就无法构成伪报,这是以下条件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个条件就是当他捏造完了事实之后,并对这个事实进行了传播与散布,传播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语言散播,也就是不断地向第三人和社会公众去传讲这件事情,让不知情的人知道这件事情;第二个就是用文字传播,通过现代和传统的传播手段,通过文字,绘画。期刊杂志等方式让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知道这件事情造成了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这两种途径都是进行传播谣言的途径不管使用哪一种都可以追究诽谤罪的责任。
当然还需要他的行为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社会影响。比如说对于捏造事实内容的当事人的影响,比如说对于社会公众的严重的恶劣的影响,接下来我们来介绍一下如何搜集证据。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当中,有明确的关于证据的规定,它明确规定了什么样的证据种类是可以使用的证据,包括以下几种第一个是物种,比如说用文字传播的时候就会留下一些物证,第二个是书证书证在当中是几乎没有办法使用的。
除了书面证据之外,还可以有一些语言证据,比如说证人证言,在证人证言当中可以选择一些听说了当事人传播所捏造事实的证据,比如说录音或者是与本案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词来证明他的确做了这样的事情也可以选择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如果犯罪嫌疑人自己供述了自己所做的事情的话,这个正面是非常有效的。当然还可以听取有关机关和公检法的鉴定意见,如果相关权威部门认为的确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的话,也是可以作为证据进行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