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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掌树
Post 2017/11/29 20:52:59     文章主题: 读书之乐 乐在寻常

@勤劳善良小农民:一直觉得很孤独
勤劳善良小农民
Post 2017/11/27 12:50:03     文章主题: 读书之乐 乐在寻常

我小时候不知孤独为何物~

上了大学才会有这种感受。

记得刚学完大部分的字的时候,大概四年级的样子,每个学期发课本,我周末都会把课本全部看完(小学课本的内容很少),印象很深的是那时候最喜欢看思想品德课,反正就是产生各种红领巾自豪感。哈哈~

大了一点,除了课本,学校都会发那种课外辅读的书目,都是文学类的,当时也没有什么体会,但没事翻着看读着玩。其实我觉得我情感比较迟钝。

Neva__希为
Post 2017/11/23 11:17:22     文章主题: 读书之乐 乐在寻常

80后一代大多有这样的经历,小时候因为爸妈工作忙,常常被关在自家房子里,给你分发一些玩具和吃的,一捣腾就是一下午。最喜有堂兄弟姐妹一起玩耍,那时以为是害怕一个人去厕所,现在发现那是我们在害怕孤独。
这种孤独感,结束在我识字之后。
第一本字帖是我姐给我的,在床边教我一笔一划写下:一二三四,周吴郑王……汉字的有菱有角,方方正正的结构给了那时的我一种莫名的安全感。到后来,我发现那是内心变得强大之后,便不惧怕外界风雨的力量。


 
后来的日子,都是书本和画笔陪我涂涂写写。
在知晓单字对联“泉”对“墨”之后——白水对黑土,多年以前便联想这是非常浩瀚的一幅画卷。
在有了自己第一本《诗经》后,反复咀嚼“桃之夭夭,妁妁其华”, “未见君子,忧心如醉”,心想那真是世界上语句最美的一本“情书”。
在英国诗人西格里夫•萨松的诗句“In me the tiger sniffs the rose”被余光中大师翻译成“心有猛虎,细嗅蔷薇”时,第一次感受到了汉字意境的伟大。

 

父亲是好文之人,一辈子都爱读书,总是喜欢玩文字游戏,看《中国诗词大会》这样的节目,通常台上没讲完,这位老人家就在电视前对答如流。
他爱书法,也爱将汉字雕刻在木头上。夜深人静的时候,开一盏台灯,一个人默默在那里鼓捣着,《金刚经》《兰亭集序》这些文字,变成了他的作品上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
他那个年代,读书机会少,他的大半生却让我感受到了一点,他当读书是一种“享乐”,所以,我从小被影响的一点就是——读书不是苦,是一种玩味的状态。


   
从来和文字都有一种缘分,最喜欢自己的永远是语文老师,虽然数理化的分数从来都让人不忍直视,但作文总是会被当做班上的范文标准,所以就算成绩一般,总也还是不会失去对于生活的信心。由于多花了很多时间来看“闲书”和写“闲字”,文字变成了我表达想法和情感的不二方式,一路下来,几乎没有悬念地做了一份与文字有关的工作——新闻采编。
至今都记得毕业时写的第一篇新闻,被领导留在办公室一中午没让吃饭,于是知道自己定是“功底不够”,后来没有细想,买了很多新闻杂志,上班路上每天看很多文章,仔细笔记、练笔,加上采访了一段时间,一切也就顺利了。再后来,做活动方案,给网站写稿,能够相对自由地稳定收入,也拿了一些新闻方面的奖,原因除了整天写得昏天黑地以外,和享受阅读的习惯不无关系。

 

近两年,随着年龄和心态的变化,对于书的选择也慢慢变得不一样了。爱看的书变得更加“漫无目的”。比如蔡澜的做人之道——“想做的不能随便做,不想做的尽量不要做”,比如朱光潜的美学理论——“人要有出世的精神才可以做入世的事业”,比如高晓松的浪漫主义——“西风老树下人家,池墉边落落野花”,比如倪匡的人生哲学——“人类之所以有进步的主要原因是下一代不听上一代的话”。
变的是越来越没有时间,所以越来越在一篇文字里面细嚼慢咽,不再追求速度和话题,也不看热门的书籍,只喜欢在清晨的风或者一盏夜灯下,寥寥数笔抄一抄笔记,喜欢一遍遍抄写散文诗。
“夕沉下的飞鸟,影子有多长,夜宿在某山口,雾气湿衣裳(陈鸿宇)”,“我曾踏月来,只因你在山中(席慕蓉)”,“花枝春满,天心月圆(李叔同)”,亦没有要修炼道行的目的,更多的就是对花鸟鱼虫的执迷。人生走到一定时间,需要赶路,让自己变得能够适应现实状态;再走到一定的时间,需要独处,让大脑和心脏理顺胸中的不快和愁绪,获得一定的进阶和成长;再后来,只爱随手一翻,只言片语之间完成一种自我接纳,才真正感知得到人为什么要保持一种与大自然紧密连接的状态,从而敬畏生命,接受更多丰盛的可能。

 

恰如国学大师王国维在他的《人间词话》中概括的三阶段:第一阶段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开始阅读的时候,专注于某一特定对象,如渔人忘路之远近,什么书都喜欢,却难掩心底的茫然无措,追求心里的目标,大有破釜沉舟的气势;第二阶段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一阶段感悟处于渔人忽逢桃花林,欲穷其林的一种自发而亢奋的状态,对人对事对物,皆有一种“我执”的态度,遍体鳞伤仍旧无怨无悔;第三个阶段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如渔人进入到桃花源中,豁然开朗,美不胜收,顿悟一种“回眸”的美——原来最好的一直在自己手中,于是再让自己“低到尘埃里”,重新开启探索之路。

 

今年有三次读书,认为最有意义。第一次,是我当了母亲之后,读到的各种各样的儿童书。有一套故事书是朋友推荐的,叫《书里藏着好多虫》。书的页数不多,却用心地讲孩子们的日常“变身”成小虫子,每翻一页都有一幅立体的画,每次我和女儿都“哇”出声来,感觉自己可以变成小朋友一样,那种快乐很纯粹。另一本书是郑渊洁写的《好习惯攻略》,看似一本养成好习惯的书,却在书中告诉小朋友(或者大人),站得越高,就有可能摔得越痛,所以得有一颗平常心,要输得起。还有一本是相熟的老师推荐的《妈妈的心灵课》,它教会我:本着自己的天性去实现亲子间的互动与沟通,才是最好的亲子教育模式,让我受益匪浅。

第二次读书,是年初的时候因为兴趣,报名了国家心理咨询师的考试。毕业了8年,读书变得难度偏大。3个月的课程时间,周末和夜课,两本教科书被翻了个烂,加之买了一些相关延伸的书籍,只能在女儿睡觉和起床前“啃书”,以至于每天都是早上6点前就起床,一直到现在,除了考试过关得到一本资格证书之外,更给了自己培养了一个早起读书锻炼的好习惯。

第三次读书,是今年入秋之时,母亲胃痛,去医院检查之后,确诊胃癌。起初知道这个消息,等了一晚上,神经性的反应有点严重,拿到结果之后,一家人一边忙着瞒着她,一边要把她送去做详细检查,查看癌细胞是否扩散。那天我记得阳光明媚,一个人去医院楼下逛了一下,越发觉得难过,便进了一家书店。龙应台是自己一直都喜欢的作家,买了她的《目送》和《亲爱的安德烈》。于是,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别的病床都是伺候吃喝,我拿着书在那里给她一边读一边聊天,倒像是在经历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情。

然而我没有给她读到《目送》里的这句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也是打动我多年的一句,现在看来,我更懂得了“守候”真正意味着什么。不是你在他病榻之前的嘘寒问暖,而是你十年如一日,一直如此平静地爱着他,无论他健康与否,贫穷还是富有,他的方向,他的背影,都不是你所能左右的,他的追寻自有他的自由。这一点,亲情似乎比爱情更适用一些。

 

以上就是我和读书之间,一些零散的小故事。

阅读让我爱上了文字,并无时无刻地去想要用更美的文字表达。但就如春上春树说的那句——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章,如同不存在彻头彻尾的绝望。对于读书,我们沉浸其中,享受其中,对于生活,却还是要满怀希望地去战斗。
这也是读书之乐的所在——如同你多年不见的初恋,还总是在心中保留着那一份单纯的美好。书与文字且还不像人那样,它不会发福、变形,不会性情大变,不会因为对现实的妥协而掉价,它一直安静地呆在那里,等你去翻阅,去品尝。

 

不管是从小害怕孤单,到学会独立,再到有能力保护所爱的人,都是一种经历,而陪伴自己的,永远都是那一个个突如其来的念想,一杯装在杯中的好酒,一个动人的故事。当然,我从中也学会了善待自己,让自己拥有健康的身体和不错的品味,还有一颗丰盈的内心。
最后,我想用陈继儒的一句话来结束文章,也与读书路上的你我共勉之——“认得当下真,是以常寻乐地”。

(这是作者之前发过的一篇 现在和大家分享一下 欢迎交流哦 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