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寻衅滋事”与“破坏国家安全”罪
楼主:grant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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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匪中华人民共和国早期是以“反革命”罪随意抓捕残杀枪决糟蹋自己窝里奴才民众的,被这个可恨无耻的‘“反革命”罪名虐死的无数冤魂如今还阴霾不散苦苦徘徊,千百万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最近二三十年这”反革命“罪由于名声过臭遂被分解为”寻衅滋事“与”破坏国家安全”两个罪名,凡需安装重大罪名者为”破坏国安“,其余则“寻衅滋事”。什麽罪名是”破坏国安“呢?诸如批评中共政权不合法呼喊政治改革民主选举言论自由等等,上书政改的刘小波,海外组织民运的王炳章彭明,为少数民族请命的新疆学者教师概为”破坏国安“一律几十年徒刑甚至伺机弄死,其余民间乡野一切大小倒霉蛋上访的含冤叫苦的磕头不狠的叫爹嘶哑的奴性走火的等等闲杂琐事,一概冠以“寻衅滋事”抓打揍捆随便关押了事。这个土匪流氓恶棍主持的伪“共和国”如此草菅人命糟蹋众生,玩弄司法审判于股掌,真真是名副其实的土匪山寨流氓恶棍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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