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有一个土族
关于我的家乡青海,有太多值得一说的故事。其中,土族也许是最独特的一个故事。
土族有着悠久的历史。由于没有系统的文字记载,民间传说在各部土族中又相互歧异,族源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归纳学术界的说法,大致有蒙古人说、吐谷浑(霍儿人)说、蒙古人与霍儿人融合说、阴山白鞑靼说、沙陀突厥说、多源混合说等。
请大家不要讲土族和土家族混为一谈,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民族。以前,听说土族只有在青海互助县才有,不过后来我查了一些资料,否认了这个说法。
史料记载,土族源于蒙古人说。土族自称“蒙古尔”(蒙古人)或“察罕蒙古尔”(白蒙古),反映了土族族源与蒙古族的密切关系。在互助县土族中,广泛流传着祖先来自蒙古人,以及成吉思汗大将格日利特(格热台)率部留驻索卜滩(今互助县境内,意为蒙古滩),不久病死,其部属留驻下来,以后与当地霍尔人通婚,逐渐繁衍而成土族的传说。这种传说在清代藏文文献《佑宁寺志》中有明确记载:13世纪初,“成吉思汗之部将格日利特率领其部属到此,现今的霍尔人约为这些人的后裔。”“格日利特嗣后,化作大力精灵,居住郭隆(佑宁寺之创建者)之山岩上,他对嘉赛活佛(佑宁寺之创建者)显示了自身着‘索呼’(即蒙古)装束之法相,(嘉赛)因指命(格日利特之幽灵)为那里的土神。”1604年,佑宁寺落成时,格日利特被追封为“尼达”(地方保护神),其铜像被供奉在佑宁寺,所以土族长期以来把他当作本民族的祖先来崇拜。
到元末明初,汉文史籍中出现了“土人”、“土民”等记载,这时的土族已具有明显的民族特征。据明、清时期的部分史志记载,明代土族已经形成一个稳定的人们共同体,并已有了本民族的聚居区。
众多的资料中可知,土族在青海省互助、乐都、门源、民和等地均有,尽管土族与汉、藏等民族错居杂处,但各地土族均有稳定的小聚居区。也就是说,土族只有在青海境内有。
土族喜欢饮酒,酒在土族的饮食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并形成特有的酒文化。历史上,土族人家几乎都能酿造“酩酼”,即一种低度青稞酒。酿酒已经成为土族地区重要的产业之一,互助青稞酒几乎垄断了青海市场,由此可见一斑。
土族的传统服饰,色彩鲜艳,式样别致,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其中,女子的服饰中最有特色的是七彩花袖,花袖是由红、黄、绿、青、紫五色彩布拼制而成。她们自豪地说,那是按照天上的彩虹的颜色调配,穿在身上格外醒目。因此土族聚居的互助有“七彩互助”的美称。
在礼仪方面,土族人民有重礼仪的传统,尤其尊敬长者。土族民间有“客来了,福来了”的说法。有客人来访,他们首先请客人在铺有大红羊毛毡的炕上坐定,然后敬一杯加青盐的浓茯茶,再端上西瓜般大小的“孔锅馍”。招待贵客时,桌上摆一个插着酥油花的炒面盒,端上木盘大的肥肉块,上插一把五寸刀子,酒壶上系一撮白羊毛,以表示吉祥如意,土族认为这是对贵宾最尊敬的招待。
喝酒时,主人先向客人敬酒三杯,叫做“上马三杯酒”。不能喝酒的人,用中指蘸三滴,对空弹三下即可免喝。饮酒时,土族有边饮边歌的习惯,以畅饮酣醉为快。土族人招待客人用中国西北盛行的盖碗茶。他们把茶碗放在一个小碟中,在碗内放入茶叶、枸杞、红枣、桂元、冰糖,用开水冲开后盖上碗盖。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色,也有自己的独特的习俗,土族人禁忌众多,主要有以下表现:忌讳吃圆蹄牲畜(马、骡、驴)肉;忌讳在畜圈内大小便;忌讳让去过月房的人以及孝子(服丧的人)和妇女进入土族的寺庙大殿或家庭佛堂内;忌讳妇女不戴帽子、不穿长衫在长辈面前来往;忌讳未在院外打招呼、未经允许就随意进入土族人家的院内;忌讳用有裂缝的碗给客人倒茶;忌讳问客人“吃饭没有”或“吃不吃饭”等话;忌讳客人数他们的羊只;忌讳走远路或办婚事时,早晨出门碰上空桶、空背斗及不干净的东西;忌讳在佛堂、大殿内吸烟、吐痰、乱翻乱摸和大声喧哗;忌讳从僧侣的跪垫和其他物品上跨过;忌讳对酥油灯打喷嚏和咳嗽;忌讳在佛堂里转经轮时从右向左转,而是严格遵循从左往右转;忌讳在寺院附近打猎和随地大小便等等。
此外,土族有忌门的习惯,如生了孩子、安了新大门、发现传染病等,别人不得进入庭院,就称为忌门。忌门的标志是:在大门旁边贴一方红纸,插上柏树枝或在大门旁煨一堆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