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内容
一毛
Post 2018/03/25 16:38:32     文章主题: 法律是工具,不是天平。

 保安抓贼女儿遭报复,被殴打轮奸割耳狂灌臭虫,特别骇人听闻。我没有看新闻,我是在知乎上看到的。引人深思的是知友们对法律的讨论。

我也不止一次对法律的判决提出过疑问,家暴致死为啥只判6年?强奸幼女为啥只是革除职务?诉讼离婚为啥迟迟不判?

尤其是现在很多国家及地区已经废除了死刑,我看过一个极其残忍的凶杀案,凶手在法庭上尤不知悔改,甚至发出笑声,只是判了无期徒刑,无期徒刑还有减刑的机会,可能他若干年后出狱又是一条好汉。我问为什么?受害者被虐待至死,但凶手还能活着吃“皇家粮”,这种刑罚与他所做的事情太不对等。一个朋友说,因为现在是文明社会,希望能给犯过错的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勉强接受了,但想想又觉得:给凶手改过的机会,对再也没有机会重来的受害者来说是不是太残忍了?

一个知友给出的答案是,法律不是伸张公平正义的,法律只是用来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大彻大悟。

真是不好意思,其实百度百科早就告诉我们了,请注意关键词“国家的产物”、“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统治工具”。说到底,法律是为国家和政府服务的,如果不把“公平正义”的理想寄托在上面,也许能更容易接受这些结果。

别的不说,我极其关注的家暴及离婚诉讼问题就足以证明这一点了。在大家结婚之前,要明白一件事:协议离婚是可以的,诉讼离婚则难上登天。比如去年南宁的一对小夫妻想离婚,但法院不判并甩给了他们一个“幸福课”的任务,还要定时上门监督,实在令人啼笑皆非。还有更严重的家暴问题,有多少女人等不到二次上诉就被活活打死了,这种时候,法律不仅维持了所谓的“和谐”还成功地成为了帮凶。

不过除了本质这种东西,还有量刑。即使只是一个统治工具,也要把这个工具做好一点吧?不得不说中国的法律量刑还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如知友所说,罪犯凭本事挣的刑期,为啥要减免?比如买卖人口的,努力攒到了死刑,该判还是判给人家吧。